
寻亲少年刘学州被网暴案一审宣判:两自媒体大V发布诽谤侮辱言论,共被判赔5.7万公开道歉

6月24日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刘学州亲属处证实,刘学州被网暴案一审宣判,被告大V于某和张某因名誉侵权被判赔礼道歉,共向刘学州养母的父母赔偿5.7万元。
>>>精神重创
15岁少年刘学州寻亲成功后不堪网暴轻生
“河北邢台15岁少年刘学州寻亲”一事,曾引发网友关注。2021年12月,警方DNA匹配成功,刘学州和亲生父母见面。本以为此事迎来圆满结局,然而随后刘学州因不堪网暴,于2022年1月24日发布一篇长文后服药轻生。
2025年6月24日,刘学州的舅妈拿到判决书后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,刘学州被网暴案的原告是刘学州养父母的父母,“二老是刘学州的姥姥张某和姥爷孙某。”
两原告认为,2022年1月20日,山东45岁于某使用“真话哥”账号在网上发布视频“这奇葩的事可真多啊”,充斥对刘学州侮辱、诽谤的信息,称刘学州“嫌弃自己的养父母”“抛弃了把自己养育成人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”“到了生父母那边先开口要房子”“无度索取”等内容。原告取证时于某粉丝量133.9万,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煽动对刘学州产生负面评价,使刘学州遭受严重网暴,精神遭受重创,最终造成刘学州自杀的严重后果。
此外,两原告认为,内蒙古自治区56岁张某使用“暖心姐姐”账号,在刘学州发布视频下留言,发布刘学州“除了有心机,还有什么”“最终会让你身败名裂”等侮辱诽谤信息,在原告取证时,该评论共获得6.6万点赞。张某在视频下相关留言回复在2022年1月24日(刘学州自杀当天)被其自行删除。
>>>法院审理
涉案视频和回复评论构成对刘学州名誉的侵害
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,刘学州养父母去世后,两原告实际抚养刘学州。涉案视频播放量63.8万,点赞量6739,评论量384,转发量1002。于某发布时,刘学州(2005年9月出生)系未成年人,未成年人认知水平较低,意志力较为薄弱,极易受到外界信息干扰。
涉案视频中称刘学州“抛弃自己的养父母”“嫌弃自己的养父母没有钱给自己买房子”“刘学州也不会说感恩,最多到最后还是得变本加厉的无度索取”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,构成诽谤,称“刘学州不是什么善茬”等具有侮辱性,构成侮辱。显然已经超出客观报道的范畴。对于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来说,尤其是对于自述遭受拐卖、校园霸凌、养父母双亡的刘学州来说,这些言论无疑将严重伤害其自尊心和心理健康,使其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。
从影响范围来看,刘学州事件涉及拐卖、认亲等容易引发社会舆论的话题,引起巨大社会关注。涉案账号拥有高达133.9万粉丝量,涉案视频在被屏蔽前播放量63.8万,点赞量6739,评论量384,转发量1002。涉案负面言论被广泛传播,暴露在公众之下,显著影响大众对刘学州的评价,足以构成对刘学州名誉的侵害。
从过错程度看,作为成年人,被告应意识到未成年人难以承受较为过激的负面言论,但仍然通过实名认证的涉案账号,发布自行推断不足以证明言论真实性的涉案视频,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,且视频内容公然否定刘学州的人格和品德,显然超出对未成年人进行客观评价和善意规劝的范畴。
从行为后果看,刘学州寻亲事件引发关注后,包括被告在内的诸多网络用户针对刘学州发表了侮辱、谩骂等违法信息及其他不友善信息,形成了对刘学州的网暴,降低了刘学州的社会评价。
法院认定涉案视频侵害了刘学州的名誉权,依法判决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,被告于某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致歉声明,向原告赔礼道歉,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,赔偿原告律师费1000元。
此外,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张某在刘学州视频下回复“你不善良”“有心机”等评论,是否认人格的人身攻击言论,严重伤害刘学州的自尊心和心理健康,足以构成对刘学州的侮辱。
张某在刘学州发布的视频下方直接发布涉案言论,极易为刘学州所知晓。所以,此等程度的人身攻击,足以构成对刘学州名誉的侵害。
法院认为,张某发布的涉案言论自刘学州生前持续至刘学州死后,在生前侵害其名誉权,在刘学州死后侵害其名誉。遂依法判决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,被告张某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致歉声明,向原告赔礼道歉,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,赔偿原告律师费1000元。
>>>亲属发声
打赢官司告慰刘学州,我们相信法律别无诉求
从2022年1月24日到2025年6月24日一审判决上诉期满,这起名誉侵权官司终于赢了,可以告慰刘学州。
刘学州的舅妈告诉记者:“我们相信法律,这个判决结果我们认了,没有其他诉求。对方如果上诉,我们也会坚决应诉。”
>>>律师说法
键盘之下有生命,言论自由的边界是人格尊严
6月24日,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,在庭审过程中,有个细节被告曾说:“‘言论自由不应受到过度限制。’但我则反击:自由的边界在于不伤害他人,尤其是未成年人。’我深刻感受到此案的价值远超个案本身,对网民而言警示着‘键盘之下有生命’,言论自由的边界,是他人的人格尊严。”
周兆成回忆:“记得当时代理案件的时候,我在刘学州的遗书中读到触目惊心的细节:90%的攻击来自匿名小号,而他作为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,在成年网民的‘言论自由’暴击中崩塌。”
周兆成表示:“作为代理律师,我深知这场判决让法律终于追上了人性的脚步——让我们相信,即便在最冰冷的网络空间,法治也能化作暖流,守护每个年轻的灵魂不被恶意淹没。”
“打击网暴,推动反网暴立法”,周兆成分析了此案的法治意义:首先,判决“第一次明确”——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中的特殊保护地位。青少年心理脆弱,对他们使用侮辱性、诽谤性言论,即使是看似平常的“犀利批评”,也可能对人格权造成致命伤害,这一认定突破传统观念,为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筑牢了第一道防线。
其次,判决“第一次认定”——网络暴力“集聚效应”的法律责任。单条评论或许力量有限,但当恶意言论汇聚,形成网络暴力的风暴时,就会产生毁灭性后果。这一判决打破了“法不责众”的困境,让网暴者再也无处遁形。
周兆成表示:“判决不仅是对刘学州的告慰,更树起反网络暴力的司法标杆!向全社会宣告: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,任何对未成年人的恶意伤害都将受到法律制裁。”
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李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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