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婚14年遭遇长达13年的暴力对待,她的困境与挣扎
结婚14年的夫妻关系中,她遭受了长达13年的暴力对待,这段不幸的婚姻中,她长期遭受殴打,生活陷入困境,呼吁社会关注家庭暴力问题,保护受害者的权益,推动社会和谐与进步。
结婚14年,39岁的商文娟遭受了长达13年的家庭暴力。拳打脚踢之外,她还曾被丈夫罗某用枕头捂至意识模糊。她的手臂、腿部和腹部留有多处伤痕。即便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,暴力仍未停止。
“他心情不好就会找理由动手,孩子成绩不好也打,车出了事故,责任在他也打,甚至打后安个罪名,说五年前某一天他和他妈说话,我插嘴了。”商文娟说,长期家暴使她出现严重应激反应,导致小便失禁。
2024年,她向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,要求以涉嫌虐待罪追究罗某刑事责任。
12月15日,该案在恩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商文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,庭审持续约六个半小时。面对多份音视频资料、伤情鉴定等证据,罗某及其代理律师仍坚持认为属于家庭矛盾纠纷,法院未当庭宣判。
商文娟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(图/受访者提供)
道歉“三件套”
2009年,在大连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的商文娟因工作在网上认识了罗某。罗某家乡在湖北恩施,当时在辽宁锦州工作。
在商文娟眼里,彼时的罗某体贴殷勤:为她手工绣制缝有她名字的钱包和卡通婚纱照,为见她乘坐20多个小时的长途客车。2011年9月,两人登记结婚。
婚后不到一年,暴力开始出现。
2012年7月,在恩施街头,商文娟刚做完产检,因想买小吃与罗某想去擦皮鞋的意见不一致,罗某当街扇了她一记耳光。
她说,当时有路人掏出手机要报警,罗某便以“妻子怀孕情绪不稳定,自己一时冲动”为由解释,正发着烧、只想回去休息的商文娟没有继续追究。
回到住处后,罗某下跪、扇自己耳光并写下保证书。商文娟形容,这成为此后多年反复出现的“道歉三件套”。
几个月后的一天深夜,怀孕8个月的商文娟在睡梦中被拳头砸醒。她下意识地先去摸肚子,担心胎儿出事。开灯后,罗某跪在地上磕头道歉说:“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她想说话,可一张口,牙齿已被鲜血糊住。
商文娟说,坐月子期间,因婴儿衣物与婆婆发生争执后,罗某将她从床上拽起,连扇两个耳光,“剖腹产刀口的缝线当场崩开”。
商文娟的母亲曾目睹女儿被打。她对中国新闻周刊说,当时商文娟正在给孩子晾尿片,因为家里的琐事,罗某突然冲上前动手,“往脸上打,两面脸一面呼(扇)一下,脸上是往死里揍的表情”。
商文娟的一位邻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,曾多次听到商文娟家摔东西声和哭喊声。一次夜里,她看到罗某将商文娟顺着楼梯拖拽下楼,“她头发和衣服都是乱的,脸肿着,但他很冷静,面无表情”。
此后十多年,家暴一直没有停下。商文娟称,施暴地点从卧室到楼道再到小区电梯,方式也从扇耳光发展为拳打脚踢。仅在2020年至2024年5月间,她称自己遭受的家暴已达上百次。
商文娟在家中被打倒在地。(图/受访者提供)
商文娟的一位朋友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,曾听过一段罗某连续扇商文娟耳光的音频,“声音很响,是连续扇的,像把胳膊抡圆了打,下了狠劲”。这位朋友说,此前对罗某的印象一直是礼貌、客气,“很难理解他为什么会下这么重的手”。
暴力也波及孩子。商文娟的母亲说,外孙写字不工整,罗某就“抽脑瓜、扇嘴巴”,“小孩子哪写得那么标准,正常最多打两下屁股”。
长期处在暴力环境中,孩子同样承受着恐惧。商文娟说,儿子夜里睡觉不关卧室门,问起原因,孩子对她说:“妈妈,我受不了他一直打你了,我得救你。”
人身保护令下发后的家暴
多年来,她一直在求助。
“女人就该多包容,家丑不可外扬”是商文娟听到重复度最高的一句话。她曾向罗某所在单位反映情况,其同事和领导只是象征性劝阻,事后自己被打得更重。
她多次报警。2023年2月,恩施市公安局家庭暴力告诫书载明,商文娟与罗某发生争执后,罗某动手殴打商文娟。根据《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》决定给予告诫,责令立即纠正不法行为,严禁再次实施家庭暴力,如有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。
10个月后,商文娟说,罗某用被子捂住她的头,导致她几近窒息,最终是孩子不断哀求,他才停手。恩施市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2023年12月,商文娟与丈夫罗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,罗某对商文娟进行殴打。罗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,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,对罗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。
商文娟担心被报复,她一度带着孩子想离开,但孩子上学是眼前的事,她最终“逼着自己回去”。
令她没想到的是,回家后,等待她的却是羞辱和威胁。她称,罗某当着孩子的面说:“怎么没死在外面?有能耐别跑。”
这一次,商文娟向恩施市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。两日后,恩施市人民法院裁定,禁止罗某殴打、威胁商文娟及其亲属。
反家庭暴力法规定,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。可就在人身保护令下发的21天后,罗某再一次打了商文娟。她提供的照片里,羽绒服被撕烂,血迹沾到衣服上。
人身保护令下发的21天后,商文娟被打出血。(图/受访者提供)
2024年5月,小区电梯里监控记录下了罗某打商文娟耳光的画面,警方介入并对其实施行政拘留。随后,商文娟决定带着儿子离开恩施。
小区电梯的监控,记录了罗某打商文娟耳光的一幕。(图/受访者提供)
“他认为这就是家庭矛盾”
庭审中,罗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虐待罪成为争议焦点。
罗某称,相关施暴视频系其被商文娟“逼到临界点”时的行为。他承认打了商文娟,但认为已受到相应惩罚。他称,自己才是受害者,长期遭受女方经济控制和社交隔离。
对此,商文娟说,自己从未限制罗某消费或社交,所谓“社交隔离”,是罗某与多名女网友、女同事暧昧后的主动承诺。
她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的一份由罗某签字按手印的保证书写道,他曾下载交友软件,“聊了20多位女性,言辞露骨,充满色情……和xx聊天超过同事界线,语言轻浮放荡。”罗某承诺,如再犯聊天记录授权商文娟交给监督部门。
至于暴力带来的影响,恩施市公安局于2024年1月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认定商文娟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商文娟说自己被家暴后还出现应激反应,不时会“尿裤子”。2024年7月,大连市中心医院门诊病历显示,其被初步诊断为尿失禁。
商文娟的伤情照片。(图/受访者提供)
商文娟的代理律师、北京中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安明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,家庭暴力造成轻微伤的,可能构成虐待罪;若造成轻伤及以上,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。本案中,商文娟长期遭受家庭暴力,相关行为并不限于身体暴力,还包括持续性的精神暴力,如辱骂、威胁等。其长期遭受家暴的事实,有轻微伤鉴定、多次报警记录、家暴告诫书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等证据予以佐证。
杨安明指出,庭审中被告方对上述证据不予认可,反复强调双方曾协商和解。但从事实看,每次和解后又是新一轮的暴力。有关部门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要求介入调解并关注被家暴者身心健康,是依法履责,“不能因为当时进行了调解,就对家暴行为不予认定,反而证明了反复调解后暴力仍持续发生”。
他进一步强调,在法院已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下,罗某仍继续实施暴力,依法应当认定为“情节恶劣”。
在司法实践中,证明受害者身心损害结果与施暴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,是家暴案件的难点之一。杨安明表示,罗某主张商文娟出现尿失禁是因生产和肥胖所致,但商文娟系剖腹产,其说法缺乏医学依据。且从时间节点看,该症状是在持续遭受家暴后出现,对方亦未就此提出医学鉴定申请,其辩解难以成立。
此外,罗某及其代理律师曾表示调解,希望撤诉和道歉。商文娟明确拒绝,“我最大的诉求就是依法严惩,追究罗某的刑事责任,给潜在施暴者以震慑”。
对上述信息,罗某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,案件在审理过程中,不便接受采访。
案件引发关注后,不少网友质疑商文娟为何不早些离开。
商文娟坦言,自己确实曾在反复的道歉与承诺中选择相信对方。一方面是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,“想着再忍忍”;另一方面,孩子始终是她最大的软肋,“想等攒够钱,等孩子长大”, 她更不希望,孩子因此被贴上“来自家暴家庭”的标签。
这种反复的犹疑与退让,持续了多年。直到暴力一次次升级,希望被不断消耗,她才意识到继续忍耐并不能换来改变。“突然觉醒了。”商文娟说。
记者:解雪薇(xiexuewei@chinanews.com)
编辑:胡韵
作者:访客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shucuo.cn/post/6197.html发布于 2025-12-20 14:22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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